销售香烟被轻判
浏览量:315 发布时间:2019-12-24
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甘某彬、周某勇等四人合作、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,从2019年3月开始帮助别人非法运输香烟,共计27种香烟、2459条,价值人民币40万余元。公诉机关建议对被告人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2019年12月10日开庭审理,龙岗区律师孔方担任被告人周某勇的辩护人,介入后第一时间会见被告人,告知其辩护思路,孔律师认为被告人应为从犯等辩护意见得到法院的采纳,被告人获得轻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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